適用于耐腐蝕的奧氏體-鐵素體型雙相不銹鋼無縫鋼管。
1. 訂購鋼管的合同或訂單應包括標準編號(GB/T21833-2008)、交貨狀態、產品名稱、鋼的牌號、尺寸規格(外徑x壁厚)、訂購的數量、選擇性要求(尺寸精度級別)及其他特殊要求。
2. 鋼管的公稱外徑(D)和公稱壁厚(S)見2.2.1節。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,可供應2.2.1節以外尺寸的鋼管。
鋼管公稱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見表2-45.當合同中未注明鋼管尺寸允許偏差級別時,鋼管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按普通級交貨。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應表2-45以外尺寸允許偏差的鋼管。
3. 鋼管一般以通常長度交貨,通常長度為3000~12000mm。
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應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鋼管或其他特定長度要求的鋼管。定尺和倍尺總長度一般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,全長允許偏差為+15mm,每個倍尺長度應留切口余量5~10mm。
鋼管的彎曲度:S≤15mm時,鋼管的彎曲度應不大于1.5mm/m;S>15 而小于30mm時,鋼管的彎曲度應不大于2.0mm/m;S>30mm時,鋼管的彎曲度應不大于3.0mm/m。
鋼管的不圓度和壁厚不均應分別不超過外徑和壁厚公差的80%。
鋼管兩端端面應與鋼管軸線垂直,并清除切口毛刺。
4. 鋼管按實際質量交貨,也可按理論質量交貨。鋼管每米理論質量見2.2.1節。
5.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(熔煉分析)見表2-46。
熱處理狀態交貨鋼管的縱向力學性能見表2-47。
壁厚大于等于1.7mm的鋼管應進行布氏或洛氏硬度試驗,鋼管的硬度值見表2-47。
6. 鋼管應經熱處理并酸洗交貨。經保護氣氛熱處理的鋼管,可不經酸洗交貨。
鋼管的推薦熱處理制度見表2-47。經供需雙方協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鋼管可采用表2-47以外的其他熱處理制度。
根據需方要求,并在合同中注明,鋼管也可以冷加工狀態交貨,其彎曲度、力學性能、工藝性能、金相組織由供需雙方協商。
7. 鋼管的內外表面不允許有裂紋、折疊、軋折、離層和結疤存在。這些缺陷應完全清除,清除深度應不超過公稱壁厚的負偏差,清理處的實際壁厚應不小于壁厚所允許的最小值。不超過壁厚負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許存在。
點擊下載
GB/T21833-2008奧氏體-鐵素體型雙相不銹鋼無縫鋼管.pdf